作者:马迪 发布于:2016-10-21
秋风吹,枫叶红,秋雨落,天气凉,秋风秋雨送金黄,齐劳动,身体棒,学法律,意识强,乐红司法矫正忙。
社区矫正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为有效防止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2016年10月20日乐红司法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教育培训中,鲁甸县司法局乐红司法所所长毛天鹤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一些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用真人真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希望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接受改造,同时还和大家一起学习了《刑法》中的部分法律知识。
此次集中教育培训,乐红司法所所长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努力把自己改造成知法、守法的公民。三是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同时乐红司法所承诺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尊重、关心矫正对象,真心实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教育,重新做人。
在两个小时的教育培训过后,乐红司法所同志组织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公益劳动,此次教育培训和公益劳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让社区服刑人员意识今后要遵纪守法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争取早日完成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