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桃源回族乡整乡出列脱贫目标任务重、覆盖面较大。脱贫攻坚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涉及上千户群众,土地纠纷、财产纠纷、家庭纠纷呈同比上升趋势,一旦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桃源回族乡社会稳定。针对出现的具体情况,在桃源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桃源司法所积极发挥主动作用,把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三措施”不断加大纠纷排查力度,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桃源回族乡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确保脱贫攻坚期间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司法所有针对性的与当前工作相结合,通过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走村入户,针对群众在房屋修建中存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财产分配和土地转换等问题,重点开展了《土地法》、《继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桃源乡党委、政府开展清理违规建筑等活动,增强了群众守法意识,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加大排查、落实责任。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排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基层村两委、调委会和调解员的作用,深入村、社、农户摸底排查纠纷苗头和不稳定的隐患,针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做到及早发现,提前介入,及时调处平息事态,严防矛盾激化。针对因房屋修建而引发的宅基地、土地、道路纠纷,明确了各村级调委会的主体责任。桃源司法所通过积极协调配合村两委及挂村工作组、扶贫工作队,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做到早发现,提前介入,及时调处平息事态,严防矛盾激化,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未发生因纠纷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创新工作,联合化解。针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矛盾,桃源司法所牵头乡派出所、国土所、民政所等部门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通过集中乡、村、社三级力量,逐一落实包案负责,落实办结时限,认真倾听矛盾双方诉求,展开调解,在现场把矛盾纠纷直接化解。
2016年以来,鲁甸县桃源乡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化解因危房改造等项目而引发的群众各类矛盾纠纷24件,已全部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100%。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为桃源回族乡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了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