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公安局的要求,加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的系列部署要求,尽快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治安问题,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结合鲁甸县公安工作实际,就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鲁甸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制订了《鲁甸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
根据市公安局、县文件精神,鲁甸县公安局制定《鲁甸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把排查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调查研究、动员部署,及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排查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将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逐级落实,全面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以社会治安整治为己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二、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大排查,切实提高掌控辖区治安局势的能力。
鲁甸县公安局按照“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深入开展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市场、重点路段及街道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娱乐场所、市场、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两抢一盗”等高发案地方的大排查,彻底摸清、摸全、摸透了辖区的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路段)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通过排查、核实、梳理,列出了亟需整治的5个治安重点地区,明确了第二阶段的整治工作重点和目标。通过排查摸底,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三、坚持重拳出击,排查整治初显成效
鲁甸县公安局对排查清理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突出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巡逻防范。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根据辖区夜间发案与白天发案基本持平的特点,调整警力投向,加大白天特别是下午、夜间特别是后半夜的巡逻,使警力投向瞄准“三高”。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为主体,治安民警针对抢劫、盗窃案件多发路段进行蹲守。治安警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对发生的案件快侦快破,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社区民警对发生案件及时回访,从中获取有价值线索。
1、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滚动排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加强治安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将辖区重点人员实行统一登记造册,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对有劣迹的重点人员的调查工作。对有劣迹的重点人员落实帮教、管控措施,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控严;对刑释解教人员,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措施,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已列管治安重点人341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1人。
2、做好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本本辖区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进行全面梳理,定期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及时消除出租房屋的治安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将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录入系统,做到底数清,管理明。
3、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整治工作。采取集中清查、现场整改、停业整顿、严查严处等举措,共检查各类场所280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隐患19处。
4、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治爆缉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检查涉爆单位29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6家;检查临时砂石料厂56个,发现安全隐患2家并现场整改2家;工程建设项目25家,发现安全隐患1家,落实整改1家,因爆破引发纠纷1起,稳控处理1起;查配枪部门7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整改2处;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市110个,发现安全隐患19家,现场整改1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1家,发现非法经营1家,取缔1家,收缴非法经营火炮 8件;检查危险化学物品储存使用单位12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家,现场整改2家。以会代宣,广辟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宣传,收缴射钉枪7支,枪支零部件13件(其中立刑事案件1件,查获犯罪嫌疑人1人,采取强制措施1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破获涉枪案件1件,收缴枪支1支;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查证涉枪案件线索1件,收缴枪支零部件13件);收缴电雷管54枚、炸药10.5公斤,管制刀具4把。继续加大2015年“10.12”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件的侦办力度,其中犯罪嫌疑人李世友已移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的崔世荣、董兴华、王传子、刘朝介等10人已移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破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10件。查获非法运输爆炸物案件1起,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李世勇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全面分析了辖区的治安形势,明确了“三高”地区和主攻方向,细化工作任务
1、 精确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和发案特点,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力度,使工作的针对性更强。
2、鲁甸县公安局6、7、8月份共接警情620件,同比增加减少148件,上升41。治安案件受理90起,结案93起,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类案件4起占4.4%,侵犯人身、财产权利38起占42.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8起占53.3%。高发案的时间段:白天占47.3%,夜间52.6%。高发案的地点为文屏镇。
五、 针对辖区高发案的态势实施整体防控,压住高发案势头
1、利用警务站、室这一社区民警工作平台,加大警情通报和防范知识的宣传,实施每旬警情通报,对群众进行警情和防范的提示。
2、针对辖区案件高发的情况,加强警力补充,特别是凌晨3点以后的巡逻,加强基础防范,发现现行犯罪。
3、加大技防、物防建设,对企业单位重点部位全部实施物防,在此基础上实施技防,推广各村电视监控系统同时推广门磁报警和机动车反光胶贴、红外报警器等技防措施,加大各村、居民户、门店、机动车的防范力度。
4、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大院和重点出租房的登记检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对高危人群认真的调查,从中发现可疑。
5、动员辖区各村成立专职巡逻队夜间巡逻护村,白天发动治保积极分子进行义务看护,防范溜门撬锁、入户诈骗、街巷摩托车被盗的发生。
六、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鲁甸县公安局在巩固前期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当前各种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健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打好基础,筑牢平安稳定根基;积极开拓创新,不断发展、丰富和完善排查整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