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 人员集中教育学习
作者:刘云江 发布于:2016-08-26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三个规范化”的部署和要求,8月23日,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文屏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珍惜社区服刑机会,努力改过自新。
会上,文屏司法所还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真诚悔改,弃旧图新。要常怀感恩心,重塑生活信心,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励志修身重新做人。二是要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学法、守法意识,时刻牢记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要严格遵守矫正期间的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等监管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会上还通报了7月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处罚情况。集中教育学习结束后,文屏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