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鲁甸县法院家事法庭的审判员们徒步爬山近一小时,到小寨镇小寨村村民郭某甲家中调解郭家两兄弟的纠纷。郭家两兄弟为相邻通行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其中有三次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曾经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8月9日,大哥郭某甲的妻子廖某为通道问题与弟妻陈某发生争执,二人互殴,致廖某受伤住院,为此,小寨派出所给予陈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2016年9月,郭某乙及其妻子以相邻权纠纷为由起诉郭某甲夫妇,同月廖某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陈某。
两件案子表面上看没有关联性,但鲁甸法院家事法庭的审判员们深知两件案子的根源在于两家人多年以来对共用通道的争议,如果不到现场勘查了解真实情况,矛盾将会进一步升级,无法做到案结事了。9月14日,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现场勘查后,法官们了解到双方真正争议的焦点有三:
一是郭某甲正准备拆除重建的房屋是否应该在现有通道的基础上预留出10公分的通道;
二是郭某甲修房须从郭某乙的土地上运输材料,郭某乙拒不提供方便;
三是郭某乙栽种在郭某甲房屋后面的刺花树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郭某甲的通风采光。法官们没有急于评判谁是谁非,而是和郭家兄弟坐在一起“摆家常”,从“六尺巷”的故事,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某家两兄弟为争土地互殴,其中一人被打死,另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法官们用最朴实的语言告诉两兄弟什么是“家和万事兴”,什么是“吃亏是福”,等到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时,法官们才明确的告诉双方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双方的诉求均不可能得到完全支持,而且判决无法决定本质矛盾。看到法官们从早上到下午都一直在苦口婆心的劝说,在看看法官疲惫的身躯和满身的泥土,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郭某甲预留出2米宽的通道,郭某乙在其土地上也留出3米宽的通道,同时,陈某当庭给付廖某医药费4000元。
为了防止双方再起争议,法官还带着双方当事人将郭某乙栽种在郭某甲房屋后的刺花树,和郭某乙土地上影响通行的一棵核桃树当场砍除。
临走时,郭某甲之女郭某说“感谢法官帮我们把事情彻底做了个了解,你们不怕苦不拍累的精神感染了我们,有你们在老百姓的纠纷就好解决了,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