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 坚 发布于:2018-08-14
8月13日,乐红司法所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学习“枫桥经验”。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毛天鹤、司法所全体成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毛天鹤副书记给大家分享工作经验和方法。并带领参会人员传达学习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是我们每个调解员应该学习和践行的。为了让辖区的人民调解员能更好地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毛副书记以身边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对调解经验和文书制作的方法进行了说明,同时还让在场的各位调解员分享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最后,向人民调解员发放了2018年上半年补助,同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镇人民调解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枫桥经验”,也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参会的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要切实树立主动担责、主动作为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以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