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庆鸿 发布于:2018-12-29
12月28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鸣梅应邀为县人民政府作题为《不作为的危害》专题讲座。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洪旗,县委常委、副县长梁浩波,副县长王龙等县政府班子领导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陈鸣梅检察长从行政不作为的定义、行政不作为的法律后果和依法正确履职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省内外案例,着重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所包含的案件类型和涉及到的行政部门。立足法律规定和办案实际,介绍了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建议行政执法部门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强化整改,加强沟通,节约司法资源,共同促进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的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陈鸣梅检察长还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角度,针对政府职能部门如何依法正确履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各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知责”明确自身责任;“知时”明确履职时限,“知序”明确程序和步骤,“知果”明确不履职的后果,“知界”明确权力的内容和界限,树立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利观,“知思”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进行研究,“知明”细化明确职责,做到责任界限清楚。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洪旗对此次讲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强调,正人先正己,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意学法、懂法、守法,要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提高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保障,全力以赴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鲁甸法治政府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