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陈鸣梅检察长到鲁甸县茨院乡调研指导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挂钩的茨院社区、葫芦口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召开了脱贫攻坚推进会,同时套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鲁甸县茨院乡党委书记罗发洪、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乾定、县纪委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德俊、茨院乡政府领导,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茨院社区、葫芦口村驻村工作队、茨院社区、葫芦口村三委组成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
茨院社区、葫芦口村三委汇报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打算。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茨院社区、葫芦口村工作队汇报了驻村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和下部工作打算。茨院乡党委书记罗发洪对鲁甸县检察院派出的两支驻村工作队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茨院社区、葫芦口村下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陈鸣梅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村(社区)三委、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汇报,对茨院社区、葫芦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危改”、控辍保学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结合茨院乡的具体工作措施对村(社区)三委和驻村工作队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力求精准。无论是村社干部、工作队员还是挂包责任人,要再次沉降到户,具体到人,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核实,进行统计分类,逐项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二是明确时间节点,提前安排。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毕。6月30日后集中精力,查缺补漏,着力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时效”与“实效”。三是强化担当,压实责任。村(社区)三委和驻村工作队要严格进一步扎实工作作风,真正沉下去,对所在村、社存在的问题要清楚。挂包责任人对自己包保户的住房、就学、生产、生活、收入、医疗、脱贫措施、思想状况等要清楚,把脱贫攻坚任务真正抗在肩上,落到实处。四是建立机制,提升效果。要建立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互评机制,队员与队员之间的互查机制,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奖惩机制、相关人员培训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整体推进落实。五是抓住重点,补齐短板。从茨院社区和葫芦口村的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认真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包保责任人要积极指导,帮助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政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照“九有四无”的要求,补齐短板,助力群众树立新形象。
在套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陈鸣梅检察长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解决观念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认知程度。三是积极支持、鼓励和发动群众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依靠群众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四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举报宣传,加大查处力度。五是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乡镇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三委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
县委纪委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德俊同志参加了会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纪检组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若发生驻村工作队员或县人民检察院的挂包责任人不履职、不尽责,甚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县人民检察院将绝不姑息,坚决查处。
张乾定副检察长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