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林用 刘云江 发布于:2016-06-23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态度,使社区矫正人员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名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6月21日,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积极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县司法局副局长彭光群,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副主任李兴良,文屏司法所所长刘云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训话,并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端正矫正态度,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司法所的教育和监管;二是要引以为戒,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集中教育学习后,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