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才华 舒春柳 发布于:2016-04-28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4月26日,鲁甸县司法局龙树司法所组织全镇1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学习会上,司法所进一步强调了社区矫正的意义,并对个别不按时汇报思想动态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告批评,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明确身份。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服从管理。要求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矫正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三是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四是加强沟通,融入社会。希望矫正对象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五是确保gps手机系统24小时开机,保持通话畅通。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矫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用自己服从改造的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重塑人生,争取早日融入社会,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使矫正对象从根本上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思想上得到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