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月18日,鲁甸法院将审判庭搬至鲁甸县医院病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黄某某患有结核病及严重呼吸系统传染病,正住院接受治疗,考虑这一特殊情况,为了不影响被告人的正常治疗,又能保证案件在审限内正常审理,鲁甸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决定到被告所在病房进行庭审。
经过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审判长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身体状况,耐心倾听其对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陈述,鲁甸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告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也让其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法院 罗昌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