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法院受县委指派指导梭山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5-0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着力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化解鲁甸县内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鲁甸县法院受县委指派到梭山镇指导为期半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5月6日,在鲁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的带领下,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仲平任组长,龙树中心法庭庭长铁发荣任副组长,甘永兴等四名干警为成员的“鲁甸县梭山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指导组”,正式入驻梭山镇开展指导工作。
在梭山镇召开的“2015年度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专题会议”上,梭山镇党委书记张虎介绍:梭山镇移民、土地征用等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压力重、矛盾隐患突出,尤其是“8.03”地震发生后,群众诉求更加多元化,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营造恢复重建和全镇发展的稳定、和谐环境,成为梭山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经县委统一部署,指派曾在2011年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鲁甸法院进驻梭山镇进行指导。从5月1日至11月1日,全镇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实现全年到省进京上访数量为零,并充分运用该项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会上,刘易青院长对梭山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作指导时指出,“鲁甸县梭山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指导组”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好四项职责:一是督促检查;二是传达上级要求、反应下级情况;三是协调处理重大、突出、敏感矛盾纠纷;四是严守政策和法律底线。同时强调: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要坚持“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保障到位,对无理、违法的闹访、缠访行为打击到位”的原则,按照“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厘清矛盾纠纷发生原因,大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步骤进行,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直接效果,探索并总结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和经验,形成可供借鉴、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全县推广。(鲁甸法院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