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鲁甸县城区寄递物流业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城区寄递物流业主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识别危爆物品的能力,规范其从业行为,杜绝枪、毒、危爆、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从物流寄递渠道流通,根据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3月14日下午,鲁甸县综治办召集市邮政局、县交运局、公安局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反恐大队、文屏派出所和运管所等部门的负责人对17家登记注册的寄递物流的业主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会由县综治办主任李才华主持。
县交运局(寄递物流主管部门)副局长马茜向参会的各位业主通报了辖区物流寄递行业的现状,并带领大家学习了公安部、国家邮政管理局关于物流寄递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各位业主讲解了在受理物流寄递业过程中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重点要求各家物流寄递企业在今后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好实名登记制度、开箱验货制度和X光机检测制度,只有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不法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和违禁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和反恐大队要求各业主,要严格落实寄递物流规范管理各项措施,仔细询问、登记、检查运输、邮寄的物品,发现枪支、危险化学品、毒品等违禁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要求大家提高对寄递物品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杜绝禁寄物品进入物流寄递渠道。要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健全人防、技防等措施,重要部位必须安装监控,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最后,县综治办主任李才华对参会的业主提了三个要求。一是规范经营。严格落实邮件寄递物品实名寄递、开箱验视、X光机检查三个100%。二是守法经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武器、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坚决不能寄递。三是树立责任和风险意识。企业在追求效益和规模的同时,要承担社会责任,要健全安全制度,管理好员工,不出事故,不发生案件,避免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