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近年来,鲁甸县各种小额信贷企业、投资理财公司发展迅猛,为激活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有的不法分子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涉及人数多、金额大,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转化为社会风险。为此,鲁甸县从四个方面防控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一是要求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涉众型案件,尽可能做好涉案资产保全工作,减少投资者损失。三是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努力减少可能造成的经济社会风险。四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以及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停产倒闭引发的职工下岗、民工讨薪、劳务债务等问题,建立动态化排查化解机制,逐一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切实防止经济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