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随着8.03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返乡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各类矛盾纠纷倍增,为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4月6日下午,乐红镇召开全镇村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镇综治办、司法所、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共计2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组织全体人民调解员共同学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县委政法委会议精神,就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原则技巧以及协议书的制作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为每个调解员发放了公文包、笔、样本卷宗、作训服。
会上,镇司法所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当前现状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强调要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村为主”机制,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在预防和调处纠纷上的重要职能。并对人民调解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人民调解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主动性,自觉加强学习,不断积极探索,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和谐乐红、平安乐红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加大排查化解力度,要边排查边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良好态势,不断夯实“大调解”工作体系。三是要求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亲自到,村级调成写材料,调解失败往所报,励志做好前线哨”,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就地处理,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事态的扩大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