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进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营造和谐健康和谐的校园和社会环境。县检察院积极转变观念,准确把握未检工作在新时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改变单纯的办案模式,以工作质量和帮教未成年人为核心,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法治进校园”构建警校共育环境,教育引领中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中学生法制意识,自觉规范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是县检察院建立未检工作室,打造未检品牌。拟命名为“暖阳”。并组建“暖阳宣讲团队”。确定培训制度、宣讲时间、方式。讲课内容以适宜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预防等为主。
二是县检察院与教育部门及学校协调后,由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到鲁甸县第二中学和崇文中学中选定一个班并选两名未检察官担任法治班主任,由法治班主任带领宣讲团成员轮流到两校进行授课。
三是开展“爱心妈妈“工作。未检部门对县检察院挂钩村的留守儿童予以重点关注,建立爱心档案,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培养帮扶计划。在关爱中开拓视野,提升自身素质,能在帮扶过程中提升学习成绩、加强道德素质观念,建立遵法守法的意识。
四是开展帮教涉案青少年或关爱受害青少年。加强与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落实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通过法制进校园活动,既让学生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增强了法制观念,又提高了同学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