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鲁甸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赛先到龙头山交警中队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会上李副局长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大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对客运车辆驾驶员面对面安全教育学习,并和驾驶员签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书、承诺书,全面清查客运车辆准驾车型是否符合、保险购买情况是否到位、车辆年检是否按时定期检验、车况是否良好,对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二、加强微型面包车的管控面。全面落实微型面包车车身喷字,安全教育学习,建全管理档案,保险车况清查,违法行为查处等。
三、加强路面监控。对特殊时段、特殊路段,乡镇赶集天,婚葬时间,校园区域等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疏导。
四、排查整治道路危险路段。对临崖、陡坡、路窄、弯急、路基不稳、塌方严重的危险路段排查,该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标牌和修建防护墩或防护墙的路段上报各级党委政府。
五、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车辆人员密集地,赶场天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收集好图片文字资料,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六、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执勤、执法过程中,确保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的安全,竖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执法用语,增强服务意识。